第一条 远东科技大学(以下简称本校)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专业外语能力检 定测验,取得外语专业证照,以提升其外语能力及就业竞争力。依据“教育部技专校院国际化奖助要点”特订定“远东科技大学学生外语专业证 照补助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奖励之对象及范围,为本校学生于在学期间,参加政府机构或其委托单位以及国内外语言测验机构(如法人机构)所举办之专业外语能力检定测验,通过测验并取得证照者,得申请补助。

第三条 凡本校学生于在学期间取得相当于“CEF语言能力参考指标”B1级(含听力阅读、写作口说测验)以上之英语证照或日语3级以上证照,得申请奖助金,如附表所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给配之补助点数,依照当年度教育部补助之国际化奖助经费预算由研究发展会议予以审定,每点补助金额最高新台币550元,惟补助金额不得超过该次检定测验报名费。

第五条 报名费(含证书费)依检定测验之简章或主办单位的网页公告为准,不须另检附报名费用收据。(请检附证照正本及影本于每年11月底前向研究发展处国际交流中心申请,逾期不受理。)

第六条 本办法经研究发展会议审议,行政会议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