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应急管理局、岢岚县应急管理局、五台县应急管理局:
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20〕93号)精神,经企业自主创建、自评、申请,评审单位评审,市应急管理局分别组织各有关县应急管理部门和专家进行审核,静乐县鸿利矿业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符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标准。经研究,下列14家非煤矿山企业确定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具体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