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处置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泰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要求,市应急管理局起草了《泰州市市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现将《泰州市市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您可在2022年4月17日之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征集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但栏目的开设体现了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推动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用好互动交流平台,积极拓宽民意征集渠道,推动信息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