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9月生,汉族,籍贯广西灵山,中共党员。

曾任:广西建工集团二建公司法律顾问处副处长广西建工集团法律顾问室副主任第六届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六、七届广西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第十届全国青联委员。

现任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工作,任事务所总所主任。同时兼任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特聘法律咨询专家,广西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法律顾问,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法律顾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院长。

2014:《广西国有建设施工企业典型案例和法律问题研究》、《广西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司法审判理论研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课题);

1996.5被国家建设部授予“全国建设系统‘二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6.12被国家人事部、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2008.4被中共广西区党委统战部、广西区经济委员会等五部门授予“广西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

2008.7被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授予“广西优秀律师”称号。

2008.10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2009.1被中国建筑业产业报《建筑时报》授予“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建设领域法制先锋人物”称号。

2011.8被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授予“广西十佳律师”称号。

2013.10被中国《建筑时报》和美国《工程新闻记录》联合推选为“最值得推荐的60位中国工程法律服务专业律师”。

2015.10再次被中国《建筑时报》和美国《工程新闻记录》联合推选为“最值得推荐的60位中国工程法律服务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