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转发人社部规〔2018〕4号文件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2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4号)精神,结合2019年度考核情况,在各单位民主推荐、征求纪检机关意见的基础上,市残联党组决定,给予李忠全、单敬文、李玫、崔楷、韩建锋、董业璐、韩建、陈辉等8名同志嘉奖奖励。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现予以公示。

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市残联党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20年7月30日—8月5日(不含公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