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公文除以下特殊情形采“纸本签核”外,其余公文一律采“线上签核”。下列公文得采纸本方式签核及归档:

一、附件为附有实体附件(如原始凭证、须用印之表册、收据、有价证券、支票、现金、磁片、磁带、实体物品等);惟表单如能以附件夹带方式陈核者,得采用线上签核。

二、保存年限为永久之公文。

三、公文附件尺寸大,无法扫描之文件者。

四、公文实体附件页数多,超过20(含)页以上者,例如书籍…等。

五、机密等级为“密”等以上之机密文书或其他陈核过程需保密之公文。

六、电子交换发文之函稿附件电子档总和不超过9MB,不发文之公文附件电子档总和不超过15MB者。

七、本系统无法运作时,急要公文或特殊公文得采纸本签核;如因特殊事由,经签陈主管同意后,亦得采纸本签核。

八、外籍人士因无法申请内政部发行之自然人凭证,得采用纸本签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