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名 公开展览本县“变更元长都市计划(部分农业区为机关用地(供元长乡公所使用))案”计划书、图,征询民众意见并举办说明会。
主旨:公开展览本县“变更元长都市计划(部分农业区为机关用地(供元长乡公所使用))案”计划书、图,征询民众意见并举办说明会。 依据:都市计划法第19条及第28条。 公告事项: 一、公开展览期间:自108年8月2日至108年9月1日止,共31天。 二、公开展览地点:分别于云林县元长乡公所及本府城乡发展处。 三、公开说明会时间与地点:订于108年8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时整于元长乡立图书馆举办。 四、任何公民或团体若对本案有任何建议事项,请于公开展览期间内以书面向本府城乡发展处及元长乡公所提出,俾供审议参考。
公开说明会时间与地点:订于108年8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时整于元长乡立图书馆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