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续程运价:每220米加收5元。
(三)延滞计时运价:时速5公里以下,每1分40秒加收5元。
(四)夜间加成运价:夜间10时至翌晨6时,起程1.25公里120元,续程每220米加收5元。
(五)春节运价:春节期间为自除夕前一天至国定年假结束,全日皆按夜表加收50元。
另本县自112年1月20日凌晨0时至112年1月29日24时止实施春节费率,收费方式如下:
(一)全日皆按夜表加收50元(计程车计费表已自行设定春节加价,加收费用已内含在跳表金额内,乘客仅须依跳表金额支付车资,不须额外加付费用)。
二、自112年1月30日凌晨0时起恢复规定收费。
三、为避免收费争议,请乘客于下车时依需求索取收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