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规范是开展工程建设活动的“底线”要求,具有“技术法规”性质,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中位于顶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精神,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建标〔2016〕166号)构建我国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以下简称工程规范)体系要求,

我部组织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规范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在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意见的同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

本次公布的38项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其中包含13项项目规范,25项通用规范,涉及《住宅项目规范》《园林工程项目规范》《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几十项工程建设规范(全文强制)的制订和研编。

实施后将成为我国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以下简称工程规范)体系要求,具有“技术法规”性质,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中位于顶层。

28.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

29. 《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