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申请学童并无香港出生证明书,须出示非本地出生证明书及获在本港居留之身份证明文件)
F. 如申请学童为天主教教友,须出示领洗纸。
取录名单将贴于本校门外的壁布板上或浏览本校网页。(www.sfacs.edu.hk)
备注:1.请先由 A 门到更亭取筹,本校上午时段只限派筹 100 个。
如上午未能取筹,请于下午 2:00 再来取下午筹。2.由于星期一至星期三递交申请表人数较多,为缩短等候时间,
家长可在星期四及星期五才到校办理申请手续,谢谢!
递交申请表注意事项:
1. 家长只可为子女申请一间位于任何学校网的官立或资助小学的自行分配学位,如家长同时向多于一间官立或资助小学申请学位,则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学位申请将会作废。
2. 本校收取之所有文件将保密存放,并交教育局学位分配组人员到校时查核。
3. 本校将根据教育局‘计分办法准则’分配学位,如遇相同分数而未有足够学额,该等学童将交由教育局抽签,决定学额。
4. 现阶段校方不会进行任何会见程序,请保留黄色申请表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