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送教育部107年学海筑梦及新南向学海筑梦计划经费增额补助及征收第2次新计划申请,敬请公告周知并鼓励所属踊跃申请,请查照。
一、依据教育部107年8月20日台教文(三)字第1070113969号函(如附件一)办理。
二、本校为申请107年度学海筑梦及新南向学海筑梦计划经费增额补助及征收第2次新计划,需提出预计选送学生清册及相关资料,敬请贵单位协助宣传并鼓励有意愿赴国外研修及实习之师生于期限前(如说明三),至线上系统完成相关资料填写,俾利国际事务处学术交流组汇整送出,更多计划资讯请至教育部学海计划107年度网页查询。
三、107年度学海筑梦及新南向学海筑梦计划经费增额补助及征收第2次新计划校内申请截止日期及申请注意事项如附:
(一)校内申请截止日期:请教师于107年9月14日前提出申请。
1、因应申请方式之变革,教师如有意申请,请于申请前与本处联络,以便注册个人信箱(即主持人账号),待收到系统寄发之邮件取得账号及密码后,才得以填写线上资讯。
2、自本年度起,计划主持人之账号为跨年度使用,未来计划主持人即使当年度未申请,仍保有前一年度之账号。
四、如有其他相关事宜,请与本处承办人员林宜亭小姐联系(校内分机206转29;信箱:eva0627@dragon.nc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