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计划的目的是透过资助香港及亚洲国家电影人合作拍摄的电影计划,促进这些合拍电影在亚洲及国际市场的曝光率,并达致深度交流及互相学习的目标。
资助计划将分两期合共资助最多八部电影。获资助的电影计划,如制作费不超过900万元,将会获政府资助全部制作费;如制作费超过900万元,则会获得900万元的资助,并由申请人负责寻求其他投资以填补差额。
申请资格:
电影制作团队的监制、导演和编剧这三个主创岗位中,须最少包括一名香港及一名亚洲国家具指定资历的电影从业员;
具指定资历的电影从业员指 (i) 为香港/涵盖国家的公民/永久性居民;及 (ii) 在出任监制、导演或编剧岗位时,须曾于国际认可的电影节或当地颁奖典礼中,在“**电影”、“**导演”或“**编剧”的对应奖项中获奖或获提名;
以下十个类别中的六项必须至少有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
申请费用全免。有关申请的程序及资格,申请人应查阅相关的申请指引。申请指引及申请表格可在此下载:
申请表格(制作预算不超过港幤2500万元)
申请表格(制作预算超过港幤2500万元)
发展基金的申请表格及申请指引亦可在以下地点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