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09-14浏览次数:161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按人事代理方式招聘。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档案须转入我校管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校内在编同类人员执行;按成都市统一规定购买社会保险、缴纳公积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中国***和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报考者本人有效学历学位证上的信息,应与报考岗位对学历学位及专业等资格的要求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于“985”或“211”高校或者境外知名高校,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

5.后勤管理处其他专业技术岗:截止2020年8月31日不超过30周岁(即199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后勤管理处、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中心管理岗:截止2020年8月31日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1.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等文件中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2.在招聘系统中选择应聘岗位,填写应聘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PDF或者JPG格式,含各级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明,从事工作经历证明等),提交应聘申请。

3.应聘者须同时完成以上各项内容,否则应聘无效。

4.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后勤管理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

后勤管理处、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中心管理岗:笔试成绩=《申论》。

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成绩,作为审定应聘者聘用资格的重要依据。

根据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按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入围面试。因考生笔试缺考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面试实际人数低于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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