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3年度教师岗位招聘信息的通知 (全年有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工信部〔2011〕153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加强教师分系列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北航校字〔2021〕4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师队伍分系列招聘管理办法》(北航校字﹝2022﹞70号)等文件规定和精神,经学院申报、学校审定,现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度教师岗位招聘计划公布如下。
纳入国家派遣计划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博士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其他类型的优秀人才,具体招聘范围详见招聘报名系统。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需要协助办理进京落户手续的应聘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招聘报名系统。
2.申请人根据招聘岗位及要求申报,各岗位报名起止时间详见招聘报名系统。
3.相关政策或招聘网站的相关技术问题,可咨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