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治这一科考题类型繁杂,有偏向法条的地方制度法考题、也有偏向行政学的治理考题、更偶有时事政策题型,对考生来说准备不易,以下简单介绍三种题型:

以法条内容为主,但除了地方制度法本身外,仍会辅以相关之司法院释字或特别法来考,例如公民投票法、财政收支划分法、地方税法通则等。

以行政学的治理理论为主,通常考试范围会落在发展中的当代治理,也可能会以实例的方式出题,例如针对空气污染,地方政府有何良好的治理模式?

以政策或政策草案为主,例如曾经考过前瞻基础建设计划的内容、住宅与都市更新中心行政法人草案等。

以各个“主题”分组,必将同组的相关条文放在一起,例如“府会关系”主题就是“地方制度法第35-42条、48-49条”、又例如“自治财政”主题就是“地方制度法63-74条+释字第550号”。

除了要知道法条“规定什么!”,更重要的是要知道法条“为何这样规定!”,了解条文的立法理由及逻辑,才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背诵时间,遇到题型的变化也才可以有能力做反应。

报考一般民政的同学,建议以行政学的治理理论为基础去回答题目即可,行政学与地方自治在治理这一块,是可以互相相通的。

户政的同学,没有学习行政学,那就将学习重点,摆在三大治理模式即可,亦即将传统治理模式、市场治理模式、公共服务治理模式的核心内容理解并能够运用,遇到百变的考题,用一招破解即可。

考前约一周时间,至行政院、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网站,去关心一下最近推行的政策,以及即将推行的草案,了解一下相关内容,但是不用花太多时间钻研的太深入,因为通常这种政策题型,就只问政策内容而已,所以同学只要大概知道政策内容重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