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将绩效工资与师德挂勾,引来不少争议。其实不只是江苏独家尝试,浙江、河南、湖南、陕西等地都有类似的规定。

教师绩效考核新规甫一出台,之所以招来异议,源自不少人认为师德如何考量,迄今尚没有一套严格的标准,又岂可拿来评定绩效工资呢?当然,这其中不无道理。但是,师德考核虽然各地迥异,万变不离其宗,其考核的内容无非就是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等等。

首先,大可以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中小学校绩效考核师德评价标准》等制度和实施办法,结合本地学校“师德”现状,对考核指标进行分层、分类细化,设计量化标准,使抽象、模糊的标准变得具体、清晰。

其次,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挥两种考核方法的整体作用,可以使“师德”考核工作既易于操作,又科学、准确。同时,采用教师自评、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评议、教师互评以及学生评价相结合,各种评价在考核中占不同权重的方法,对教师“师德”做出全面的评价。当然,前提是学校“师德”考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对师德建设和考核要具备规范性文件。

应当看到,以绩效工资来衡量教师的工资标准,意味着教育行业的“铁饭碗”也许会慢慢变成“瓷饭碗”。此番改革,在传统的“自上而下”政策制定模式的基础上,应该要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有句话说的好,有改革总比止步不前要好。将绩效工资与师德挂勾,虽然要厘清的界限、要订立的规定存在着不少操作难度,但笔者深信,办法总比困难多,问题迟早会得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