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技术能力和技术水平,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我校将于2018年3月22日-3月24日聘请有关专家对职业卫生从业人员开展三方专业培训、考核与上岗证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职业毒理学与职业生理学基础知识及其在职业卫生领域的应用技术;
2.主要行业的常见生产工艺及其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与防护措施;
3.化学有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技术、风险评价、工程控制与管理技术;
4.物理因素的检测、评价技术、风险评价、工程控制与管理技术;
七、培训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长江2路77号万友康年大酒店。
凡参加者请于2018年2月28日前填写好职业卫生技术从业人员培训报名表,统一经电话、邮箱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