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参赛作品内容须健康向上,具备一定的艺术性、观赏性。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以激励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等为主题,促进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引导学生树立诚信理念,传播诚信文化,推动信用社会建设;
3.参赛作品要求文件为mp4,mpgmov格式; 全高清16:9,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画面清晰、声音正常;设置中文字幕;普通话;建议作品时长控制在5—8分钟;
4.组委会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和文化政策相悖的作品;
5.所有选送到本微电影比赛活动的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授予组委会在所有授权设立的展映环节无偿播放权。
6.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表示参赛单位同意接受组委会制定之所有参赛细则章程;
7.参赛者一旦提交参赛申请,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8.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请参赛学校上交前自行备份;
9.参赛单位提交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合法,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表彰;
10.本次活动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期间遴选、展映、评选规则最终解释权为活动组委会所有。
本评分标准共分4项,满分100分。下面是具体分值的分配情况:(满分100分)
最后得分为:去掉最高分、去掉最低分,各评委所打相加所得总分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