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福建龙睿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注册的通知(发改企业债券〔2022〕224号)
你公司《关于报请注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的请示》(龙睿投资﹝2022﹞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委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不超过5亿元,所筹资金2.8亿元用于漳浦府前唐街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2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首期发行应在12个月内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