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车间、库房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2)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临时的存放场所,应具备防雨、
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放在临时存放场所。已经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放入报废设备区。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应记录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中。
各生活垃圾产生点设置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由物业公司统一运送到垃圾场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四十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② 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法2020
法律分析:2020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实行。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法。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