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校长奖主要奖励:在创新、创作、创业等方面取得特别突出成绩的个人或团队;取得标志性成果或在国际国内重大赛事中取得特别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的个人或团队;事迹突出、影响较大的自强不息典型、道德模范典型、见义勇为典型、学生干部典型;为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个人或团队。获得校长奖的个人或者团队,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2万元。
学校对“专业素质扎实、通识素质过硬、创新创业素质突出”的学生授予“优秀学生”称号,“优秀学生”分三个层次:
◆对“优秀学生标兵”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5000元奖励;
◆对校级“优秀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1000元奖励;
学校对“履行工作职责,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能力强,开拓创新,业绩突出”的学生干部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优秀学生干部”分为两个层次:
◆对校级“优秀学生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2000元奖励。
专项奖学金由社会各界在我校投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金额不等。如:广信奖学金、新凯艺环保奖学金、复兴奖学金、卡普顿大学专项奖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