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的管理,从源头上限制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使用,减少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增加绿色产品供给,促进绿色消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规定(2019年23号公告,以下简称《实施安排》),2019年11月1日后出厂、进口的列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 (第 一 批)》(以下简称《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供方可选择国推自愿性认证的方式,完成对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合格评定。

第一批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电器电子产品范围涉及电冰箱、空气调节器、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和电话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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