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该二宗地以土地现状出让,其他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北川羌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局规划条件通知书(北规条字[2015]18号、北规条字[2015]19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请于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8月8日,到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4号窗口索取。

五、申请人请于2016年8月8日16时前,向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递交申请地点: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4号窗口),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申请条件的,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2016年8月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挂牌竞价时间:2016年8月1日9时至2016年8月10日16时。

联系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永昌镇羊角路3号民生大厦附楼4楼)

业务咨询:利用股 (北川羌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103室)

(二)境外竞买人必须以人民币交纳竞买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