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玉欢斥疫苗通行证违反基本法,将去信要求正视及解释。(资料图片)

政府昨日(20日)宣布,最快周四、即冬至(22日)起,撤销食肆酒吧酒馆的人数上限,宴会240人的人数上限撤销,但限聚令、口罩令及疫苗通行证维持。

立法会议员江玉欢今日(21日)在社交平台发文引述,指医务卫生局副局长李夏茵曾表示,新一轮放寛措施是想让“市民”回复正常活动。江玉欢质疑,这句说话是否意味着,未打齐针的市民不是“香港市民”。

江玉欢表示,任何防疫措施如疫苗通行证必须是具备必有性、合理性和合乎比例。所有措施都不能有歧视之嫌,否则有可能违反基本法第39条: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和国际劳工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予以实施。

香港居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除依法规定外不得限制,此种限制不得与本条第一款规定抵触。

江玉欢认为,疫苗通行证有违两份公约原则。公约内明确指出人民拥有基本工作及生活权利,不容受到歧视。而当局多番拒绝取消和放寛疫苗通行证和其对市民的定义有违公约原则。她表示,今日将会去信当局要求正视及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