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连锁药局陈姓营运长引进来源不明口罩。(示意图) 图:叶宜哲/摄(资料照片)

新竹连锁药局陈姓营运长引进来源不明口罩,并自行张贴印有卫福部许可证字号等资讯商品标签,涉犯刑法诈欺取财、伪造文书与违反药事法,今遭新竹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见。

新竹市卫生局日前接获民众投诉,指在新竹县、市拥有多间分店的连锁药局,疑似贩售疑似来源不清、包装标示不明的医用口罩,经调查后确认违反药事法,将重罚新台币100万元。

新竹地检署今天发新闻稿表示,新竹地检署检察长郭永发得知后,指示检察官蔡宜臻与新竹市警察局、法务部调查局新竹市调查站组成专案小组全力侦办,昨天向法官声请搜索票获准,分别到连锁药局位在新竹县、市的8间分店搜索,共计查获1万6900多片口罩。

经专案小组调查发现,连锁药局陈姓营运长等人涉嫌于口罩解除征用后,利用民众仍高度需要使用口罩,上月起陆续向上游厂商购入没有提出来源证明等文件的口罩,后续还自行印制“一般医用口罩(未灭菌)”、卫福部许可证字号等资讯的商品标签,贴在每包50片口罩的透明包装袋上,再分配到各分店贩售,让民众误以为是合法制造的医用口罩而购买。

新竹地检署指出,陈姓营运长的行为业已涉犯刑法诈欺取财、行使伪造私文书及违反药事法等规定,且在媒体披露相关事件期间有湮灭证据事实,检察官以有勾串未到案之共犯及灭证之虞,今天向新竹地方法院声请羁押,法官裁定收押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