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人信息公示】(2021.09.10中期协居间新规后的自然人居间)
历史通知:
公司各位居间人:
中国期货业协会制定并发布了《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居间新规》),进一步规范公司可合作的居间人应为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且《居间新规》过渡期即将届满。为进一步落实《居间新规》要求,强化居间人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对于不符合《居间新规》规定的机构居间人(名单详见附件),公司将于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公司将在居间协议(合同)到期(现有机构居间人合作期限皆到2022年8月31日止)后直接终止居间合作关系。
二、若公告期间,居间人发生《居间新规》、《中电投先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及居间协议(合同)禁止的行为,公司将按约定提前解除双方的合作关系,并将相关事项上报中国期货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