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象:有慢性病且有长期医疗服务需求的高龄者。

2. 与护理之家不同之处是设立之负责人非护理人员。

3. 每十五床至少应有一位护理人员,且24小时均应有护理人员值班。

4. 可服务至插3管的患者,没使用或只使用1~2管也可服务。

*3管指的是鼻胃管、导尿管、气切管。

1. 对象:无法自主生活但不需要专门看护服务的高龄者。

2. 收容有意识但需要协助生活行为的老人,现在也有养护中心会提供场所让老人做复健活动及休闲康乐。

3. 随时保持至少一位护理人员值班,且每二十床应有一位护理人员。

4. 无法服务插3管的患者(气切管),可服务至插2管或以下的患者。

1. 对象:安养机构为想要自费入住的高龄者或有长照必要的独居高龄者。

2. 收容无重大疾病,生活可自理的老人;提供基本保健服务、运动休闲空间及医护通报系统的环境,但无法行使医疗行为。

3. 随时保持至少一位护理人员值班。

4. 接受可生活自理者无插管且没失智的长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