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文献记载,“服务研习”一词最早是由美国南部地区教育董事会(Southern Regional Educational Board)于一九六七年首先提出,经过美国各级学校的推广发展后,衍伸出许多的解释和做法。 而我国比较被广泛接受的定义为:“由学校与社区结合,共同协助学生应用所学知能去服务他人,并且在服务过程中不断的学习成长。所以服务-学习是学校教育的一环”(林胜义,2002)。
服务学习(Service-Learning)为一种将“服务”与“学习”相互结合的一门课程,以事先规划的社会服务活动与结构化设计的反思过程,让学生运用课堂所学贡献社区;同时可透过服务的过程中得到启发及省思,学习课堂中学不到的知识与经验,服务与学习二者在课程中具有某种程度的平衡关系,它是一种“从做中学”(Learning by doing)的学习经历,强调服务与学习目标同等重要,对所有服务与被服务的人都能加强其完成目标,以达“互惠”之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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