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具体分工如下:
(一)隆德县统计普查中心。事业编制5名,由赵向东担任隆德县统计普查中心主任。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组织实施统计体制改革,贯彻执行国家基本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方法体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统计制度。
(二)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隆德县国民经济核算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组织实施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组织编制全县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三新)增加值和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隆德县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国家统计调查制度,采集、审核、汇总、整理和提供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以及人口、劳动工资、能源、投资、科技、文化等统计调查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部门统计获得的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对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就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度研究,向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组织开展统计宣传和统计数据发布解读,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优质的统计服务。
(七)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
(八)组织统计法的宣传贯彻,受理统计违法举报,查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建立健全统计信用体系。依法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和民间统计调查活动。
(九)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管理全县统计信息网络系统、联网直报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
(十)组织开展全县社情民意调查分析工作。承担城乡住户调查、农产量、畜牧业、生态移民及贫困监测等隆德县样本抽样调查工作,搜集、汇总、整理调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