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以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花山镇消防站项目”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使公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予以公示如下:
根据花都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规划需要以及公共利益的需求,拟征收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洛场村、东华村属下的集体土地0.5376公顷(折合8.0640亩)作为国有用地,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征收土地权属主要涉及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东华村经济联合社、东华村第九经济合作社、洛场村经济联合社,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征地范围内的土地地类主要为园地。征地范围如下:
说明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利害关系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征收土地的支持度;当前及潜在的风险点,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等。
公示对象为拟征收土地区域范围内及可能受项目影响的村民群众、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征收单位和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