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推进学院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培养教育教学科研队伍,提升学院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整体水平,做好2020年院级课题的申报评审及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备一定的教科研能力及管理水平;

3.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及研究领域,原则上只可以申报1项课题;

4.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最多可同时参与2个课题(含主持课题)的申报;

5.课题组成员(含主持人)最多为5人。

1.主持院级及以上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

2.院级及以上课题被终止研究或被撤项的,时间未满3年的;

3.与其他各级各类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

4.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过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

一般课题研究时间原则上2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2019]89号文件执行(从2020年开始,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执行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资助资金。

1.课题具有较大研究价值和一定程度的理论与实践创新,注重实效,面向企业、面向教育教学、面向学院发展实际的需要。

2.课题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研究实力,时间、精力有保证;前期研究准备充分;课题组研究力量强,分工明确、合理。

3.课题方案编制科学,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思路清晰、成果可查、进度安排合理、保障有力等。

4.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以及较好推广应用价值。

5.优先立项具有较大市场需求和推广应用价值的应用技术研究、技术创新类课题。

1.申报者从学院网站“科学研究-科研动态”栏中下载,填写《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评审书》。

2.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460947902@qq.com,文件命名为“2020课题名称+姓名”。

3.项目申请书纸质稿一式5份(二级学院审核盖章)于2019年11月14日前交科研处。

4.学术委员会采取函审和会审的形式,最终确定立项项目,公示评审结果。

1.所有课题项目严格按照最终签订的合同执行。

2.课题结题时,实施分类验收。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需提交结题报告1份、在中文或科技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其他佐证材料由科研处根据当年省教育厅的要求提供;院级一般课题需提交结题报告1份、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

3.立项课题要在规定期限内结题验收,对未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除按照规定追回课题研究资助经费外,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院级及以上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