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实施细则》、《教育规划课题鉴定结题材料装订规范要求》、《关于调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管理方式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拟对我校2012年、2014年和2015年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结题程序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主持人将相关结题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1式1份)于12月7日前交至科研处。具体内容包括:

(1)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申请评审书(单独装订);

(2)课题主件材料: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其他应用成果;

(3)课题附件材料:课题立项通知书、开题论证书、中期检查报告、其他佐证材料、成果公报;(相关结题表格见附件2)

2.12月8日至9日,学校对课题进行验收审核,形成验收意见。

4.12月15日,学校管理员登录管理系统,对项目负责人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导出结题情况汇总表,上报结题材料。

1.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有明确的成果标识。一般资助课题至少要在学术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其中教育类中文核心期刊1篇;一般课题至少要在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

2.若结题要求与文件有所不同,以此次通知的要求为准。

3.本次应结题项目一览表(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