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长许宗力上任前曾表示,名嘴在媒体上臧否司法案件,引发不少争议,可以考虑制订“妨害司法罪”。(资料照,记者廖振辉摄)
〔记者项程镇、谢君临/台北报导〕全国司改会议上午将讨论如何避免媒体不当报导或舆论公审,以及是否制订“妨害司法公正罪”,法务部的书面报告“不建议制订妨害司法公正罪”,认为除了可能影响媒体和人民言论自由“说的权利”,甚至可能妨害人民参与民主政治“知的权利”。
法务部指出,“妨害司法公正罪”是英美法系国家产物,美国和英国都有相关规定,我国采取“改良式当事人进行主义”,法官在刑事程序的定位和功能,和英美法系国家不同,如果引进“妨害司法公正罪”将有争议。
司法院长许宗力去年9月上任前,曾在座谈会指出,名嘴经常在媒体上臧否司法案件,引发不少争议,他认为可以考虑制订“妨害司法罪”,未来会在全国司法会议提出讨论。
不过司法院今天提出的书面意见转趋保守,司法院认为,美国和德国都有类似法律,认为对于法庭外言论做出一定的规范是合理且正当的,但也可能限制新闻自由,如决定制订“妨害司法公正罪”,需有更多实证研究和分析,以平衡公平审判和新闻自由及言论自由,但尊重主管机关法务部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