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医疗“创双高”建设方案(2021-2025年)》《福建省“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和《宁德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建设。由医院申报,县(市、区)卫健局推荐,经市卫健委审核、研究并公示无异议,确定妇科等8个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为2022年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名单详见附件),并就项目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建设目标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抓紧组织开展建设工作。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自评,分别从建设期第二年起每年11月底前向市卫健委提交上一年度项目执行报告及下年度实施计划(含资金使用情况和计划)。

三、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2022年8月—2025年8月,期间市卫健委、市财政局每年将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在项目建设中期开展中期评估,建设期满后进行验收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