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
2022年9月,全市21个国考断面中,Ⅲ类8个、Ⅳ类13个,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38.1%。
2022年1-9月,全市21个国考断面中,Ⅱ类2个、Ⅲ类18个、Ⅳ类1个,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95.2%。
2022年9月,全市28个省考断面中,Ⅱ类1个、Ⅲ类11个、Ⅳ类16个,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42.9%。
2022年1-9月,全市28个省考断面中,Ⅱ类3个、Ⅲ类21个、Ⅳ类4个,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