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县“诗·橙”形象,促进地名命名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准确反映历史人文和自然地理特征,展示全县深厚的诗城文化、夔州文化、三国文化及三峡地理文化内涵,根据《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奉节县民政局决定开展以“中华诗城”为主题面向社会公众征集优秀道路名称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围绕“中华诗城”主题着重体现奉节的历史底蕴、文化传统、地理风貌、民俗风情、产业经贸,有较高的文化思想,社会认可度高。

(三)不得以人名、外国地名和人名命名。

(五)不得与城区内已命名的道路重名,并避免同音。

参与者可通过信函、电子邮箱、报送纸质表格等方式参与地名征集活动。

征集的名称经初步审查符合要求后,由奉节县民政局组织地名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入选的地名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3天。

经审核合格、群众无异议,并使用的地名地名给予适当奖励。

(一)征集地名一经采用,名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归奉节民政局所有。

(二)应征名称如涉及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由应征名称提供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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