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为老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公约。
第一条 本处全体在职同志承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复旦大学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相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工作理念,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条 坚持热情服务,方便服务对象。实行首问负责制,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坚守基本的道德操守。
第三条 对老人态度和蔼,做到来有问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第四条 对老人提出的问题,应耐心解答,力求做到有问必答。对一时无法解答或不属校退管会工作职责范围的问题,要积极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或引导其到相关职能部门。涉及广大退休教职工切身利益之事,属重大事项的,应立即报告领导,提前介入主动协调。
第六条 在旅游、购物等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以权谋私,收受商业贿赂或接受对方的请客或收受钱物等,严禁索贿受贿。
本公约自2011年3月28日复旦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全处会议讨论通过,即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