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具有教育部认定大学物理治疗相关领域之博士学位。

2.近5年内积极从事研究,并至少有一篇发表于SCI、SSCI或EI期刊之原始论文著作。

(二)工作内容:负责学系暨研究所骨科物理治疗相关课程之教学、研究与服务。

(三)检具资料:个人履历表、相关学经历证件影印本、著作目录、论文抽印本、推荐函两封、教学及研究计划书及其他有利于申请之相关资料(可参考下列参考资料)。

1.需具有教育部认定大学之物理治疗、发展心理学或其他相关领域之博士学位。

2.近5年内积极从事研究,并有原著论文发表。

3.具中华民国物理治疗师执照者得优先考虑录用。

(二)工作内容:负责学系暨研究所小儿物理治疗之教学、服务与其他相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