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昊)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确定“防治职业病造福劳动者——劳动者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为今年宣传周的主题,宣传周的活动时间是4月24日至5月1日。

根据通知要求,针对重点职业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各级卫生监督人员要深入企业和农村集贸市场、车站等流动人口密集区,以及乡镇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村医务室等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企业职业病防治法律责任、针对农民工职业病防治的科普知识、农民工职业病案例及**案例等。农民工和中小企业业主依然是今年的重点宣传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