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以下简称国教署)111学年度公立国中小学校外籍英语教学人员招募相关事宜一案,请查照。

一、 依据国教署110年12月23日台教国署国字第1100174468号函办理。

三、 请协助转知有意愿担任旨揭教学人员之外籍人士上网报名参加招募甄选作业,并请协助宣传本案招募作业。

四、 审酌国教署111学年度合计需引进556名外籍英语教学人员,为掌握前揭人员素质,爰本案人员均由国教署统一招募引进,不另核予招募作业费及中介服务费。

五、 旨案人员申请资格、工作说明、薪资及相关福利详如附件招募文宣,凡所属护照国籍符合“英语为官方语言或通用语言之国家名单一览表”所列国籍之英语教学人员者,即为招募之对象。

六、 如有相关疑问,请依县市联系各分区中心,说明如下:

七、 检附外籍英语教学人员招募文宣、外籍英语教学人员招募海报、英语为官方语言或通用语言之国家名单一览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