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邀请法务部部长率所属单位主管列席报告业务概况,并备质询。 二、处理法务部105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决议,“法医病理鉴定及指导地检署法医业务”3313万5000元,冻结十分之一,报告并经同意后始得动支乙案,请安排报告,请查照案。 三、处理法务部105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决议,“矫正业务”项下“人员维持”之“奖金”10亿4266万6000元,其中编列之“医师不开业奖金”81万6000元,冻结十分之一,报告后始得动支乙案,请安排报告,请查照案。 四、处理法务部105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决议,“检察卷证数字化暨狱政假释无纸化计划”9870万元,冻结十分之一,报告并经同意后始得动支乙案,请安排报告,请查照案。 (第二案至第四案如经院会复议,则不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