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法律要求您在您希望投票的选举前 30 天进行登记。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作为代理人)可以填写并签署选民登记申请,前提是代理人是已登记的选民,或已申请选民登记。

如果您满足以下所有要求,您可以注册投票:

未被行使遗嘱认证管辖权的法院最终判决宣布为完全精神上无行为能力或部分精神上无行为能力而无投票权;

最终没有被判重罪,或者,如果被定罪,则必须 (1) 完全履行刑期,包括任何监禁、假释或监督期限,或完成任何法院命令的缓刑期;或 (2) 被赦免或以其他方式免除由此导致的没有投票权。”

合资格选民还可以向您的选民登记处索取已付邮资的申请表,以便将选民登记申请邮寄给您。

通过电子邮件在 [email protected] 提出申请,我们的办公室将向您邮寄一份申请表。请在您的电子邮件中提供邮寄地址和电话号码。

您还可以在美国邮政局、图书馆、高中、Texas 州公共安全部 (DPS)、Texas 州卫生与公众服务委员会和其他政府办公室领取申请表。

您可以通过在我们的网站或 Texas 州州务卿的网站上轻松搜索来确认您的选民登记。如果您目前居住在Harris 县,但在另一个县登记投票,您必须在Harris 县至少在选举日前 30 天登记在Harris 县投票.

申请选民登记既快捷又简单!只需填写一份选民登记申请表并将签署的申请表(至少在选举日期前 30 天)邮寄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