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本校112年度行政人员终身学习时数,规定如下:
(一) 编制内公务人员:每人每年学习时数规定仍聚焦于业务相关之学习活动,又业务相关学习时数仍维持20小时,其内涵如下:
其中10小时必须完成当前政府重大政策、法定训练及民主治理价值等课程:
民主治理价值课程(5小时):性别主流化、廉政与服务伦理、人权教育、转型正义、行政中立、多元族群文化、公民参与等。
其余10小时由公务人员自行选读与业务相关之课程。
上开民主治理价值课程之性别主流化学习时数,应依“各机关公务员性别主流化训练计划”第7点规定,一般公务人员每年应施以2小时以上之课程训练;曾参加基础课程训练之人员,宜施以进阶课程训练。办理性别平等业务相关之一般公务人员,每年应施以6小时以上之进阶课程训练。
(二) 校聘人员:111年每人与业务相关学习时数不得低于20小时。
二、其他相关事宜:
(一) 有关个人学习时数查询部分,请同仁至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ecpa人事服务网以自然人凭证登入:应用系统/D6终身学习入口网,即可于个人资料夹内查询个人学习时数。
(二) 另请同仁多利用公余时间上网学习数位课程,相关网站有:e等公务园+学习平台、台北e大等,网址可至下方“相关连结”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