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原一把手严重违纪被双开【消息】
日前,经新田县委批准,新田县纪委对县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建军,县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继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建军于2010年至2016年任新田县林业局局长、财政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陈建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淡薄,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根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纪委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陈建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陈继光于2011年至2015年任新田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陈继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淡薄,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根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纪委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陈继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