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场”即今“公所”之意。1916年2月23日,台湾总督府台北厅厅长加福丰次主持内湖庄地方役场落成(今内湖路二段261号),此为“第一代”庄役场办公厅舍。
1930年,内湖庄役场会议室竣工(今内湖路二段342号)。
1937年12月6日,“第二代”庄役场厅舍启用,与“内湖庄役场会议室”相邻。此时,内湖庄境内交通是以第二代内湖庄役场为中心,向外扩张为放射状路网,依此规划可见此区在当时即为行政枢纽地带。
“内湖庄役场会议室”在战后成为“内湖乡中山堂”,做为地方庆祝与主要活动的场所;1968年,内湖改隶直辖市,中山堂再更名为“内湖区公所礼堂”。1983年,内湖区公所迁移,原礼堂则改称“内湖区民活动中心”。
1999年8月29日公告指定为市定古迹,是台湾日治时期少数留存至今的庄役场建筑物。
2011年3月1日起,合并都更,不对外开放。
内湖庄役场会议室经修复完成,于2015年4月26日重新开幕。
透过艺术进驻计划,古迹重获新生,再次成为属于公民的公共场域。
待内湖区民活动中心迁移至相邻的场地后,这里将是内湖公民会馆。
正面山墙外观,是代表着三○年代,台湾建筑的“现代”风格。
圆拱窗搭配窗饰图案,时钟是古迹修复后加上去的。天际线呈阶梯式造型。
墙面采用“国防色”的浅绿色瓷砖和洗石子工法,亦是该时期的建筑特色。
内湖庄役场会议室为长方形,面积67坪,可容纳200人,作为集会或展览多功能用途。
建筑内部采用大跨距屋架,提供宽敞空间。门窗多,空气流畅。
窗户为日治时期的样式:窗櫺两边有类似电梯装置的平衡铜锤,利用杠杆原理,使窗户可停留在任何高度。
位于内湖庄役场会议室右侧的新建大楼,现址346号一楼即为内湖庄役场“第二代”旧址。
虽然经都更成为新大楼,在一楼外墙设计为圆拱门型式,与会议室古迹互相呼应。
古迹活化利用为内湖公民会馆与户外开放空间,然内湖庄役场会议室被两侧(原历史建筑“内湖庄役场”、“内湖路统制仓”所在地)新建之住宅大厦遮蔽,显得矮小不易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