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你所具有2020年内部培训资质。
二、你所应严格按照我会要求开展培训工作,及时上报相关培训数据,各项培训数据将作为我会考核你所内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
(一)请你所于6月25日前将本所2020年培训计划上传至“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三)在每个培训班结束后15日内,务必将培训结果录入“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CPA专题培训班报名系统—事务所培训班上报”中。
(四)严格按照《2020年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工作进度表》(见附件1)完成各项培训工作,以免影响你所培训通过率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CPA专题培训班报名系统—事务所培训班上报操作手册》见附件2。
(五)2020年年底你所无需上报纸质培训材料(需要开具学时证明的人员除外),在“北京注协专题培训班报名系统—事务所培训班上报”系统上报的培训数据将作为唯一可查证的培训依据。请务必及时、真实、准确上报各期培训班数据。
(六)需要开具学时证明和申请学时确认的人员,需提前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确认申请表》或《注册会计师培训学时证明表》,并携带本人参加培训的纸质材料(包括课程表、签到表、教师讲义、试卷、成绩单等)到我会继续教育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