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全面贯彻实施《公务员法》,适应“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新形势,根据《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关于“干部新知识”教育培训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07〕78号)的安排和部署,现就开展2007年我区公务员骨干培训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主要培训内容包括公共经济、城乡统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电子政务、工作绩效的提高与压力调试等内容。同时,各单位要将反腐倡廉教育、敬老教育、普通话达标培训、依法行政和业务知识等纳入本单位集中学习内容。
培训主要采取骨干培训、单位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进行,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80学时。
(一)骨干培训班: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举办骨干培训班,通过专题讲座等方式进行脱产培训。
(二)单位集中学习: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安排好单位集中学习,由参加骨干培训的干部对培训内容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单位集中学习时间应在11月30日前完成。
(一)骨干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机关年轻科级干部,各单位确定一名参训人员,并于10月22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89135699)。
(二)培训时间:10月24日至26日,10月24日上午8:00-8:30报到。
(一)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落实骨干培训班培训人员,做好培训人员培训期间工作安排,培训期间不得请假。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考试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称职(合格)。请通知参训人员带上《公务员公共管理综合知识培训教程》。
(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干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干部培训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要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采取专题讲座、讨论交流、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内容将组织统一测评。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本单位年度培训总结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
(三)实施培训学时登记制度。公务员参加骨干培训班和单位组织的集中培训的学时,经单位考核、区人事局审核后,在《成都市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进行登记,培训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注:请于2007年10月22日上午12:00前将培训人员名单报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