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精神卫生专业人才发展规划,将大力加强精神卫生专科护士培训的力度与规模,规范全国精神卫生专科护士培训及临床教学基地的建设与评审工作。中华护理学会定于2011年11月7日在北京举办第二届“精神科专业护士培训班”暨“精神卫生专业护士师资培训班”,培养精神卫生专业护士,并为各省市开展精神卫生专科护士培训、申报专科护士临床教学基地准备师资力量。本项目为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内容集中体现精神卫生专业的新进展,突出“办学”和“实训”的理念,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组织权威医学、护理学师资团队授课及临床教学。培训班为期2个月,其中理论教学4周,临床实践4周,以北京三级甲等专科医院作为实习基地(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安定医院、北京回龙观医院等),经理论考试、实习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华护理学会“精神卫生专业护士证书”;并授予国家级Ⅰ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10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培训对象:大专以上学历,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医疗卫生中心从事精神卫生专科工作2年以上的护理骨干。
2.培训时间:2011年11月7日全天报到,11月8日正式开课;12月30日结束。
3.培训费用:培训、资料、实习、证书费等,共计4800元/人。理论学习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4.培训地点:北京协和护理学院(北京石景山区八大处路33号,整形医院大门北侧)
(2)邮局汇款 地址:北京东四西大街42号,收款单位:中华护理学会,邮编100710。请尽量通过以上方式付款。报到时不设 刷卡,可付现金。
6.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请学员清楚填写以下报名回执(可复印),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中华护理学会继续教育部。我部接到回执经审核确认后,将通过电子邮件给学员发出报到通知,请注意查收。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