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四川师范大学图书馆将向所有捐赠者出具捐赠证书,但因馆藏空间有限,图书馆需根据馆藏特色和受赠图书质量进行筛选处理,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条例。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1.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

2. 为正式出版物;但酌情接受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

3.内容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读者利用;

4.为本馆缺藏,或本馆原复本少,需增加复本的图书,复本量以1-3册为宜。

5. 川师大教师的著作将入藏“川师文库”1册,其余复本将存放相关藏书区域,供读者使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图书一般不纳入馆藏:

2. 非正式出版物(具有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

4. 内有划线、注记、眉批的图书;(若为海内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8. 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三、对捐赠图书的处理办法:

1.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2.纳入本馆馆藏,按馆藏图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具有参考价值,但图书馆已收藏或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图书,转赠本校师生或其他图书馆;

4.不适合入藏及转赠的图书,由图书馆自行处理。

1. 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四川师范大学图书馆资源建设部,联系电话:028-84485018

2. 邮寄可按以下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图书馆资源建设部(邮编:610066)

3. 若本地捐赠者欲捐赠图书较多,可与图书馆联系,由图书馆派员提取。联系电话:8448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