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深圳市光明新区环境监测站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深圳市光明新区环境监测站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深圳市光明新区环境监测站拟投资10万元,于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6栋5C单元新建实验室,主要监测对象包括:噪声、水(含大气雨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等。租赁厂房面积1175.19m2,员工人数10人。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4日。
现项目报告表已完成初稿,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